湖北省荆江灌区北部区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公安县荆江灌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
发布时间 2024-01-24 00:00:00 项目编号 HBGA-202401SL-002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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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荆江灌区北部区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A-202401S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荆江灌区北部区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 (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荆江灌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荆江灌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 公安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荆江灌区范围内埠河镇、斗湖堤镇、杨家厂镇、麻豪口镇等 4个片区进行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涉及灌溉面积48.29万亩。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主要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担湖北省荆江灌区北部区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设计服务,包括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图审、提供施工现场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全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及变更等后续协调服务,以及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临建板房、临水临电、完成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及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施工前需与发包人核对施工内容后实施,否则不予计量),所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提供原厂调试检验报告、试运行等。(3)其他内容:配合发包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等),以及竣工验收以及建设档案归档等。为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4)本项目具体实施范围以发包人要求的范围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1
合同估算价:85629.83万元
  2.3其他: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1(具体开工日期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资质要求:(1)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设计水利工程专业(引调水工程、灌溉排涝工程)甲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①拟任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④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施工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交开标截止日前至少3个月(2023年9月、10月、11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灌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灌区项目设计业绩和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本招标项目中业绩指国内业绩,分包合同不予认定;③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设计业绩(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本单位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才有效);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施工业绩(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本单位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才有效),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④提供联合体业绩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均无亏损(净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所有年度均无亏损(净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②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④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满足3.1 规定的资格条件;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⑤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公安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及政府采购专栏(网址:http://www.gongan.gov.cn/index.s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安县荆江灌区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公安县斗湖堤镇五九路商业街1栋6层603室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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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雷工
联系人:
曹允明、王博伍铀
电话:
0716-522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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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265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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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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