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台江县振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贵州省
中标单位 贵州益万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贵州九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米朗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1-23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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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台江县振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E522600202300066Q001001台江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于 2024年01月22日13时2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益万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 10号)取费标准计价后下浮50%。 建安工程部分: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取费标准计价后,以2018.26万元下浮3%。
  工期说明: 365日历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 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365
  项目负责人: 唐慧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5161788423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米朗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 10号)取费标准计价后下浮50%。 建安工程部分: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取费标准计价后,以2018.26万元下浮3%。
  工期说明: 365日历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 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365
  项目负责人: 郑兴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0201101718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东南州开发投资(集团)瑞达建筑有限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 10号)取费标准计价后下浮50%。 建安工程部分: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取费标准计价后,以2018.26万元下浮3%。
  工期说明: 365日历天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 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365
  项目负责人: 张志晞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5111732856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1月24日2024年01月26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台江县振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585509998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85545556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台江县15985528990)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