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南县公安局镇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565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平南县公安局 地区 广西贵港
中标单位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E4508002851003565001
中标金额 643.45169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1-22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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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南县公安局镇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565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平南县公安局镇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3565001

招标人

平南县公安局

建设单位

平南县公安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次拟建2栋公共建筑,①备勤楼为地上4层,独立基础,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四级,总建筑面积为1087.72㎡;②服务办公用房为地上2层,独立基础,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四级,总建筑面积为1021.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服务办公用房建筑安装工程、备勤楼建筑安装工程、围墙工程、拆除工程、总平给排水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经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施工建设内容。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9日

开标地点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 22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 1  25 

预中标人

 广西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德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人民币陆佰肆拾叁万肆仟伍佰壹拾陆元玖角整?6,434,516.90

工期

324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陈静(注册编号:桂245121332762;身份证号:450203********072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刘富先(身份证号:450803********661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1、平南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工程;

2、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初级中学改扩建8号学生宿舍楼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陆佰肆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伍元肆角肆分?6,442,915.44

工期

324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黄英杰(注册编号:;245151653043;身份证号:450881********781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萍(身份证号:450881********382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1、扶绥县东门中心卫生院医疗公卫综合楼项目;

2、桂平市江口湟朝新型城镇化示范小镇(一期)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人民币陆佰肆拾叁万玖仟零贰拾陆元伍角叁分?6,439,026.53

工期

324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罗雪春(注册编号:245111119074;身份证号:450881********20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谭艳玫(身份证号:452502********526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企业业绩:1、建港建设写字楼项目(1#2#楼写字楼及地下室)

2龚州新天地怡景园D2栋)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5-782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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