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跃进村村级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79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垫江县交通局以垫江〔2024〕1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招标单位 |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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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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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跃进村村级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79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垫江县交通局以垫江〔2024〕1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普顺镇跃进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1.680公里,路基宽度为7.0m(土路肩采用C20混凝土进行硬化):路幅型式为0.5m(土路肩)+3.0m(车行道)+3.0m(车行道)+0.5m(土路肩)。新建路面结构为4cm厚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厚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厚5%水泥稳定碎石+18cm厚4%水泥稳定碎石+破碎处理后的现状路面结构。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6万元。
2.4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以及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普顺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筑之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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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垫江县普顺镇普顺正街112号 |
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新茂路1号(自贸区) |
联系人: |
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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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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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8305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96862577 | 联系电话: | 18523232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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