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1.4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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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国投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中曼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3554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1-19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其他 |
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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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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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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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1.4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3554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国投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丰恒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北路140号、安徽省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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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51元/W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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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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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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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9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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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范地国(施工)、赵君(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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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电气工程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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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87907、M300025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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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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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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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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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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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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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曼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28号4层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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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542元/W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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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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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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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8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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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伍飞(施工)、李金俊(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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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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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川251192004273、GW2420130121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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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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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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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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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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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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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格润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中昊建业设计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清河路868号15号楼1906-1915室、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与永信路十字东北角安徽大厦21楼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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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522元/W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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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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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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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7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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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朱云峰(施工)、熊华川(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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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力工程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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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22216461、NO.00201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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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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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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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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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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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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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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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宣城国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公告3.1条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50563789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1080901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