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场段员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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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陕西省西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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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西安沣瑞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中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6101003506NcswS2W3 |
中标金额 | 229.812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1-19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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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场段员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003506NcswS2Wn3 | ||||||||||||||
标段名称 | 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场段员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1003506NcswS2Wn3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雷鹏、纪智奇 | 联系电话 | 18292419371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16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3 | ||||||||||||
评标情况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西安沣瑞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298128.00 | 设备质量合格,设备的整机质保期为 24 个月,从设备竣工验收(预验收)证书颁发之日算起。 | 45 | |||||||||||
2 | 陕西中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2313410.00 | 我公司在其合同文件中详细阐述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合同内设备的制造、运输、仓储、安装和质量保证期服务全过程等均纳入质保体系。在合同执行期,甲方可随时检查质保体系中的任一环节。 我公司对合同设备制造、运输、仓储和安装,质保期服务等全过程制订详细的质保计划,作为附件,纳入合同文件。 我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并承担按技术文件进行的操作致使设备或零部件损坏的责任。 我公司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我公司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使用、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我公司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相关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对使用寿命有要求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保证寿命符合要求。对明显不符合寿命要求的零部件,我公司无条件更换或负进一步责任。若因零部件不合格导致设备出现问题或造成甲方损失,我公司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由当地相关检验部门检验(两种方式以甲方确定为准),我公司保证其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转良好。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或甲方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货物(设备)发生故障等,甲方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提出索赔。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我公司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如果我公司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免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维修工作,维修工作必须包括设备的故障修理,我公司在修理或更换设备的电气和机械部件,必须采用原制造厂出品的零部件。 | 30 | |||||||||||
3 | 西安兴盛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419189.60 | 质保期24个月 | 55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西安沣瑞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李鸿雁 | / | 435503121017001677 | 响应 | ||||||||||
2 | 陕西中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白慧鹏 | / | 无 | 响应 | ||||||||||
3 | 西安兴盛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郑金木 | / | 91610100742806265A | 响应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的方式应按照西安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发改法规﹝2021﹞6号)的相关要求。 3、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029-85235014。 | ||||||||||||||
其他公示内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月22日 |
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卫生学验收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15号线一期工程初期运营前卫生学验收检测项目(二次)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19]1590号、陕发改基础[2020
发布时间:
2024-06-25
西安市地铁线网云平台工程大数据平台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地铁线网云平台工程大数据平台一期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19]1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关中城市群富平(阎良)至咸阳机场铁路勘察项目7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6101003506o1FymsM5
招标单位: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Title关中城市群富平(阎良)至咸阳机场铁路勘察项目7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6101003506o1FnymsM5)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一、招标条件 本关中城市群富平(阎良)
发布时间:
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