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路网(B标段)新增提升改造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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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省宁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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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8 00:00:00 | 项目编号 | E350921090280002201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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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路网(B标段)新增提升改造施工监理补充说明1
招标编号:E3509210902800022011
致各投标人: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新增以下几点: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2、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3、 ①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②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 ③ 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4年1月18日
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路网(B标段)新增提升改造(重新招标)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
E3509210902800022012
招标单位:
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路网(B标段)新增提升(重新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1招标编号:E3509210902800022012致各投标人:一、疑问答复1、问:霞浦台湾水产品集
发布时间:
2024-01-18
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路网(B标段)新增提升改造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
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路网(B标段)新增提升改造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霞浦台湾水产品集
发布时间:
2024-01-10
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路网(B标段)新增提升改造(重新招标)
招标单位:
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园区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路网(B标段)新增提升改造(重新招标)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23】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鑫
发布时间:
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