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邱村镇Y020西洪路洪安段改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广德市邱村镇人民政府 地区 安徽省宣城市
中标单位 安徽德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德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GDS-GC-GK-2023636
中标金额 29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1-18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公路,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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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左先生 0563-6975173
朱女士 19156260323
正文内容

招标人

名称: 广德市邱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广德市邱村镇街道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鑫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2301-2302

项目名称

广德市邱村镇Y020西洪路洪安段改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GDS-GC-GK-2023636

开标时间

202401181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德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花鼓乡街道(老农贸市场往东100米)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元整(?2900000.00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9.74

项目负责人:卢序明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书编号:皖234192186437、皖交安B23G0220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广德市卢村乡中桃路(联网路)改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德市卢村乡中桃路(联网路)改建工程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广德德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东亭乡东亭社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零叁万贰仟玖佰贰拾贰元陆角陆分(?3032922.66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9.32

项目负责人:黄从阳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书编号:皖234212115911、皖交安B22G0833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广德市X203外阳路改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德市“竹乡画廊”美丽公路S341卢村-柏垫段提升工程(K0+000K3+187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恒达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杨滩镇街道老政府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壹拾壹万肆仟陆佰玖拾玖元陆角捌分(?3114699.68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0.46

项目负责人:开智勇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书编号:皖234192171857、皖交安B23G1101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X211凤桥至西坞段改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旌德县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道路和联网路项目第五批(里塘路、牛礼路、兴白路、阳孟路、沟上路)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40118日至20240122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左先生,联系电话:18963707599,招标代理机构:朱女士,联系电话:1915626032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