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PS拍-2023-03号新涵片区地块二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莆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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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0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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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涵江区PS拍-2023-03号新涵片区地块二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B040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投资备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49574.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涵片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及报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资金筹集等直到竣工验收以及交钥匙的全过程工作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按828470055元,包含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其计算方法详见本项目附件《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9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975日历天),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分期实施的,以监理开工令发出之日为施工工期起始点;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2-07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2- 7 08: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2-07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且交付使用后无息退给承包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上发布。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新涵街1666号,邮编:351111
电子邮箱:/
电话:15260587708,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涵江区涵城领域B座1009室,邮编:351111
电子邮箱:610907345@qq.com
电话:0594-3813388,传真:/
联系人:小温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4-328021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2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