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雄安金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3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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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经理 18222573357
顾有恒,郭宪,许倩,刘朝,马国栋,韩旭,樊鹏飞,陈瑶,吕晓辉 13731151737
正文内容

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368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疏解住宅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30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金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雄安金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XACR-2023-009地块金茂雄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配套住宅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西北居住片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3.7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5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配套、配套服务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约3.2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人防、车位、设备用房等;配建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3593平方米。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5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驻工地现场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政府部门正式备案,计划监理服务期限为 24个月。(此期限为乙方在工程实施阶段进行服务的期限,并非指乙方在竣工结算期、保修期进行服务的期限。此约定并不免除乙方在竣工结算期、保修期的义务。)保修期为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向小业主首批次交付之日起计两年;

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监理工作内容依据国家及有关建设监理文件规定,全面完成投标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的施工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异地样板间及现场实体样板间工程、土方及临时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园区市政、园林配套工程、红线外在代征道路上的市政管线及道路工程的引入及周边整修、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单位委托投资建设的其它所有配套工程。其中各分包专业工程均纳入监理管理范围。

   监理单位对图纸进行交底、设计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HSE、甲供及乙供材料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现场等进行监督管理;并参与本项目工程的竣工结算。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控制索赔发生,协助委托人处理工程索赔纠纷;协助工程交付物业及小业主等移交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其他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应满足下列①②项的要求之一: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学历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两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交/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具有一项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负责过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业绩。

注: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若同一项目业绩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可重复使用。

4)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项的修改);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uvwxyz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C.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7)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00000020241 31  9  29 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 月31 9 30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会。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安金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82-107                                       

联系人:  丁经理                                

  话:  18222573357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

人:顾有恒、郭宪、许倩、刘朝、马国栋、韩旭、樊鹏飞、陈瑶、吕晓辉

    话:0311-680088681373115173719898985272

电子邮件:lvxiaohui1@sinochem.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唱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自己账号,在本项目系统界面自行查询开标信息。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晓辉 联系电话:1373115173719898985272

电子信箱:lvxiaohui1@sinochem.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

10.17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10.18请各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