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1-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2-2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民航/水运,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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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骥 0512-67600770-348032
李正帅,何萍 0512-65106520
正文内容

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结合沿线噪音投诉情况现场勘查,实施内容为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计划增设声屏障路段共有8处,计 1129米,其中路基段 553米,桥梁段 576米。按照实施路段分: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增设声屏障6处,计919米,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增设声屏障2处,计210米。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G1521常嘉高速常昆段、S58沪常高速苏锡支线投诉段增设声屏障施工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ZGS-SPZ标段。招标范围为1129米新建声屏障屏体制作基础施工及供货、运输、现场施工(安装)、测试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和维护工作。建安费约521.37万元。

2)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令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注: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声屏障工程的,必须在投标报表表5项目简介中显示出声屏障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下同)。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最近一次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担任过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3年10~2023年12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6.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7.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人:沙中骥

联系电话:0512-67600770-348032

招标代理: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人:李正帅、何萍

   话:0512-65106520

E-mail: SZJJ_DL@126.com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包括申请人资质信息、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等)。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21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21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5提醒:

1)开标时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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