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8-01地块开发建设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平阳县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温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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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温州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41280.5053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1-15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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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8-01地块开发建设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F-08-01地块开发建设工程(全过程代建代销)(第二次),招标人为平阳县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2024年01月13日0时30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4年01月16日始3个日历天。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人 | 中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工期 | 企业资质 |
1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鳌腾建设有限公司 | 412805053 | 匡谊 | 2303001117374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房地产开发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中标候选人:见附件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1 | 宁波朗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嘉域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施工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情形-第2点-(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施工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等条件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2 | 温州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鲲鳌建设有限公司 | 代建管理费的投标报价高于代建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情形-第2点-(3)商务性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 |
定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经定标委员会票决: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鳌腾建设有限公司得 7 票、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森唯建筑有限公司得 0 票、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得 0 票,确定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鳌腾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平阳县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77-58105308
监督投诉部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科
电话:0577-63193059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广西兴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天美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森唯建筑有限公司、苏州市斜港置业有限公司/温州昌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腾云当代绿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温州中吉建设工程公司、宁波朗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嘉域建设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原建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辉腾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鲲鳌建设有限公司、蓝绿双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平阳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海盐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立鹏建设有限公司
平阳县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