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水利工程设施安全提升项目(明城镇潭黎水库泰康山渡槽维修加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1-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 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00:00:00 项目编号 2302-440608-04-01-75182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5 开标时间 2024-02-0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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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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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工 0757-88831344
李小姐 0757-86260027
正文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2-440608-04-01-751825

投资项目名称

明城镇水利工程设施安全提升项目(明城镇潭黎水库泰康山渡槽维修加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明城镇水利工程设施安全提升项目(明城镇潭黎水库泰康山渡槽维修加固工程)

标段(包)名称

明城镇水利工程设施安全提升项目(明城镇潭黎水库泰康山渡槽维修加固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 / 佛山市 / 高明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明城镇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潭朗村,明城镇潭黎水库泰康山渡槽为一座南北走向的43跨钢筋混凝土拱结构渡槽,桥梁总长460.69m,本次项目针对本座桥梁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补强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潭朗村,明城镇潭黎水库泰康山渡槽为一座南北走向的43跨钢筋混凝土拱结构渡槽,桥梁总长460.69m,本次项目针对本座桥梁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补强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工期(交货期)

18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4515025.6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人属于水利类别的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5.1 水利类别:

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佛山市内或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扫描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6.3 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 年7月至 2023 年 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7.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 年7月至 2023 年 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建设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5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1)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

联系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

0757-88831344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6260027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862086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防疫安全,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