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阜阳市颍东化工园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阜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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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2 | 项目编号 | FY2024GC000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0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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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项目编号:FY2024GC0009 )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9-341203-04-01-60647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颍东化工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阜阳市颍东化工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分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尾水生态湿地工程、排污口配套工程三大部分。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规模为3万m3/d,增设和强化预处理、深度处理及回用水处理,建成后整个污水厂日处理能力可达5万m3/d。尾水湿地面积约300亩,排污口配套工程拟开展排污口上游700m处新建一座闸站,并对团结沟两岸进行生态化改造。
2.3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在现状调研、系统分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并开展设计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R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R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颍东化工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玉龙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白屯路与省道S316交叉口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胡晓东
电 话: 0558-22376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顾凌波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 230041
联 系 人: 高涛、方飞飞
电 话: 18708491213、158218921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