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
招标单位 | 河南省隆兴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南安阳 |
---|---|---|---|
中标单位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 | 项目编号 | 2302-410506-04-01-385704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1-10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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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亚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隆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安阳市龙安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月9日上午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6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
2302-410506-04-01-385704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81772182879G(联合体成员:91330103773564529P) |
914105815908388495 (联合体成员:91370700753509047W) |
91410581706778930K (联合体成员:914401067418583113) |
|
评标总得分 |
75.23 分 |
71.18 分 |
70.82 分 |
|
投标报价(元) |
72342177.90 |
72336700.00 |
72348500.00 |
|
项目建造师(经理) |
张晓赞 |
刘志凯 |
徐运锋 |
|
质量目标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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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
8040.70万元 |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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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张晓赞 |
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3201312887 |
王天华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2021101B1949 |
||
2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刘志凯 |
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5201625480 |
李芳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A08221000000001660 |
||
3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徐运锋 |
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4201518322 |
赵悠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G108529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竣工验收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面积 |
1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设计业绩 |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运维服务+融资 (EPC+O+F) |
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 |
2022.5.10 |
/ |
||
兰溪市城市停车场(兰萌中学)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
兰溪市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2022.7.20 |
/ |
||
遂宁高新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
四川涪江学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1.29 |
/ |
||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人才公寓(复式洋房)及实验大楼停车场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
江西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 |
2022.1.5 |
/ |
||
施工业绩 |
|||||
周口大道(建设路-周口北高速口)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
周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021.9.27 |
64135531.31元 |
||
周口市七一路西段(龙源路-汉阳路)改造工程1标段 |
周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022.11.29 |
59991569.87元 |
||
2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业绩: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路、长江路、三环3条道路综合改造工程(二七区段) |
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 |
2021.9.30 |
73439144.95元 |
3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玛纳斯县塔西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 |
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2020.11.15 |
46520324.00元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1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获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2022.2 |
张晓赞获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2023.2 |
||
2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辅道(索河-创新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获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2022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2023.3 |
获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2023.2 |
||
获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2021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2022.3 |
||
3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获河南省市政公用协会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2022.2 |
徐运锋获河南省市政公用业协会“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2022.2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信誉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4.5 |
4.5 |
4.5 |
4.5 |
4.5 |
2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5 |
0.5 |
0.5 |
0.5 |
0.5 |
3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 |
4 |
4 |
4 |
4 |
4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 |
7 |
7 |
7 |
7 |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17.5 |
17 |
20.55 |
17.7 |
18.8 |
2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6 |
17.8 |
21.35 |
18.4 |
19.6 |
3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7.8 |
17.1 |
20.15 |
17.8 |
19.6 |
4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5 |
20.4 |
21.1 |
18.8 |
19.6 |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现场考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2 |
2 |
2 |
2 |
2 |
2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2 |
2 |
2 |
2 |
3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 |
2 |
2 |
2 |
2 |
4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2 |
2 |
2 |
2 |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6.35 |
75.23 |
2 |
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46.37 |
71.18 |
3 |
中建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6.33 |
70.82 |
4 |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6.31 |
67.96 |
八、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公示时间 |
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5日 |
九、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隆兴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龙康大道中段路北
联系人:张学军
电 话:137076603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亚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27324406421
地 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层1604-1612
联系人:宋丽丽
电 话:0372-5980388、18037292896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 话:0372-257101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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