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河南数字航空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 2024-01-10 00:00:00 项目编号 HKG-JS-20240100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相关产品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一期设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C区一期设计
联系方式
2收起
宋子敏 0371-56567600
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0371-68865936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数字航空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401005

2.3标段划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设计,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一期设计;

第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C区一期设计。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第一标段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以南、徐州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42万㎡,占地面积约274449㎡(411.67亩),主体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科研、宿舍及配套设施等,地下建筑满足停车、人防、设备等功能需求。

本项目第二标段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以南、兖州路以西,共两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6万㎡,占地面积约375968.5㎡(563.95亩),主体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科研、宿舍及配套设施等,地下建筑满足停车、人防、设备等功能需求。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主体施工图设计(总图、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电气工程设计、暖通工程设计、消防设计等)、第三方面积复核、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室内精装修专项设计(如有)、幕墙专项设计、景观工程专项设计、泛光照明专项设计、节能绿建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厨房流线专项设计(如有)、BIM专项设计(LOD300深度、逆向)、装配式专项设计、人防专项设计、标识标牌及VI导视设计、车库划线系统设计等及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所有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等。

2.6设计周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50日历天/每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方设计任务书要求。

注:同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以上两个标段,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开标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2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数字航空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子敏

联系电话:0371-56567600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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