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春泉(暂定名)一期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
招标单位 | 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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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0 | 项目编号 | A330482063000523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0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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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春泉(暂定名)一期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项目名称)A3304820630005235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十里春泉(暂定名)一期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12-330482-04-01-610457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投[2023]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5235;总投资:135003.57万元;招标估算价:1302.62万元 2.1 建设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黄家浜村,春泉河南侧、安桥港东侧。 2.2 建筑规模:本工程建造1幢18层、1幢19层、15幢21层的高层住宅。同时建设物业经营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等配套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 265381.52平方米(其中地上175648.7平方米,地下81737.46平方米,架空层7995.36平方米)。本工程设计机动车位数2129个,地下停车位2005个(其中无障碍停车位24个,充电车位426个),地面停车位124个(其中无障碍停车位19个,其中充电车位1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3519个。本工程建安投资约106862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即跟踪审计)等,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如下: (1)工程施工监理: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等工作。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 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造价控制与管理;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并提出付款建议书;对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问题进行审核;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配合财务决算编制审核等相关工作;配合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不含结算审核)。 2.4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本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5 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目标:严控安全事故并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服务目标:审核工作准确,误差率控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2.6 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71483903959;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 3.7 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对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的要求详见附表九。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开展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1月10日至 2024年02月01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pinghu.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会议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8.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丽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73-85628015 电 话:0573-85126963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 地 址:平湖市漕兑路 13 号<总商会大厦 D 幢18楼> 传 真: 传 真:0573-8512696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72527797@qq.com |
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平湖市建设局。 |
10. 备注:(1)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21年2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登录网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4)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在建项目承接情况进行查询,如拟派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承接项目过多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在建项目承接情况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