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不老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招标单位 | 徐州建邦不老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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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3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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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不老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建邦不老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不老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由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管项〔2022〕7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大道以北、国道104以东、郑徐高铁以西。
(2)工程总投资:约7601.79万元。
(3)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主要内容为异地扩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机械园,处理规模近期1万m3/d,远期2万m3/d,包含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现状污水处理厂停用,原有设施保留,未来作为中水回用或进一步提标使用。新建污水厂新建主要处理构筑物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及均质池等,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进水在线监测间等,总建筑面积约2071.76m2;其中,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及均质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等建筑物土建规模按照远期2.0万吨/日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1.0万吨/日规模配备;同时配套新建电气自控系统、进厂道路、厂区道路、厂区管网、厂区绿化等。监理费93.448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5)要求工期:378日历天(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本工程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t银行电子保函、t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51447524418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16-87780097。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31日10时00分。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10 时 00 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资格审查: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62 分
b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c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5 分
d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e 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11.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4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3、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43号
联系人:张海涛 电话:0516-85111673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9室
联系人:史兆鹏 电话:0516-80807678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