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水毁公路及附属设施恢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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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3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高邑县水毁公路及附属设施恢复重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水毁公路及附属设施恢复重建工程已由/以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3】8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邑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包含4条路线及1座小桥,均位于石家庄市高邑县。
2.1.2建设规模:项目对高邑县西丘村-白家窑道路、谷兴庄-仓房道路、西中线道路、107国道-赵村道路(里村-赵村段)4条道路及西张村小桥进行恢复重建。
建设内容:
①西丘村-白家窑道路恢复工程,水毁前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恢复后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3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 7.5m,路基宽 8.5m。路线起点位于北焦村西与石邢公路相接,起点桩号为 K18+346,路线走向为自北向南,终点位于白家窑村东,终点桩号为 K19+369,路线设计长度 1.023km,路面恢复长度 0.230km。主要控制点:白家窑村、北焦村、现状道路。
②谷兴庄-仓房道路恢复工程,水毁前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恢复后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2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 6m,路基宽 7m。路线起点位于仓房村西北,与恒泰路相接,起点桩号为 K5+947,路线走向为自西向东,终点位于仓房村东,与岗苗线相接。终点桩号为 K6+972,全长 1.025km。主要控制点:仓房村、现状道路。
③西中线道路恢复工程,水毁前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恢复后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20km/h,过村段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 6.5m,野外段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 6m,路基宽 7m。项目起点位于中韩镇北陈庄村东十字路口,起点桩号为 K2+159,路线走向为自北向南,终点位于中韩村东北角,终点桩号为 K3+325,路线设计长度 1.166km,路线恢复长度 0.7km。其中 K2+736-K3+202 为设计桥梁及其引道,不在本项目设计范围内。主要控制点:北陈庄村、中韩村、现状道路。
④107 国道-赵村道路(里村-赵村段)恢复工程,水毁前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恢复后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 20km/h,K5+061-K5+840 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 5m-7m;K6+345-K7+370 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 5m/6m,路基宽 6m/7m。项目起点位于里村北,起点桩号为 K5+061,路线走向为自北向南,终点位于赵村南,终点桩号为 K7+370,路线设计长度 2.309km,路线恢复长度 1.804km,其中 K5+840-K6+345 为设计桥梁及其引道,不在本项目设计范围内。主要控制点:里村、赵村、现状道路。
⑤西张村小桥恢复工程,恢复小桥八字墙、铺砌及截水墙,现状小桥受强降雨影响,下游八字墙完全冲毁。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每段恢复工程的开始时间均以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等阶段全部相关工作。
2.2.2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3最高限价:892.796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满足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财务要求:满足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满足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满足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3)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从业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1日-09:00至2024年01月17日17:00,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注册后绑定企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标、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http://124.239.186.7:8888/ywznxz/112250.jhtml)”。
(2)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在“招标项目”处查找到本项目,然后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后缀为:*.HBZ)及本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和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http://124.239.186.7:8888/ywznxz/112250.jhtml)、《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等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下载【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并使用此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但必须在开标前进行远程开标电脑环境部署,然后在开标规定时间对已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HBT)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等。投标人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及电子开评标的其他操作,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咨询电话:0311-88033772。
(6)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环节的操作流程,如:《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办理须知、CA认证流程、《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http://124.239.186.7:8888/ywznxz/112250.jhtml)》、《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交通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指南》、《【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50)》、《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等有关电子投标、开评标业务手册、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投标人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相关的操作手册、操作说明等资料。
(7)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 月 31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招标人将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公告5.3款修改为:逾期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高邑县凤中路7号
联 系 人:宋会民
电 话:0311-840314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刘希
电话:0311-86958901(招标部)、15176997502
电子邮箱:hxzb201@163.com(招标部)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电话:0311-86958928(财务部)
官方网址:www.hbhxzb.com
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高邑县交通运输局监督0311-8758508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刘希 电话:0311-86958901。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投标单位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总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验收合格。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3年01月0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1 |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总工 |
1 |
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注:为工程类职称)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二信封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如未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按否决投标处理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给定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部分):50分 主要人员(明标部分):20分 其他因素(企业业绩)(明标部分):3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通过第二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经过价格修正(计算错误修正、政策修正等)后的投标报价。 本项目执行的其他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如果是大中型企业或者大中型企业约定的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意向承诺书约定分包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的30%以上的(见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评标时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如果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则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额高的优先;如果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额也相等,则投标人业绩累计合同额高的优先;如果以上各项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2)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项如投标人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造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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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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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施工组织 设计 (暗标评审) |
5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内容齐全,规划合理,得4.0(不含)-5.0 (含)分 |
内容较具体、齐全,规划较合理,得3.5(不含)-4.0(含)分 |
|||||
内容基本具体、齐全,规划基本合理,得3.0(含)-3.5(含)分 |
|||||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
5分 |
方案具体齐全可操作性强配备合理,得4.0(不含)-5.0 (含)分 |
|||
方案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3.5(不含)-4.0(含)分 |
|||||
方案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3.0(含)-3.5(含)分 |
|||||
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计划及措施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得8.0(不含)-10.0 (含)分 |
|||
计划及措施较详细具体、较合理,得7.0(不含)-8.0(含)分 |
|||||
计划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6.0(含)-7.0(含)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分 |
体系及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8.0(不含)-10.0 (含)分 |
|||
体系及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7.0(不含)-8.0(含)分 |
|||||
体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6.0(含)-7.0(含)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体系及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4.0(不含)-5.0 (含)分 |
|||
体系及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3.5(不含)-4.0(含)分 |
|||||
体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3.0(含)-3.5(含)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体系及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4.0(不含)-5.0 (含)分 |
|||
体系及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 3.5(不含)-4.0(含)分 |
|||||
体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3.0(含)-3.5(含)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体系及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4.0(不含)-5.0 (含)分 |
|||
体系及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 3.5(不含)-4.0(含)分 |
|||||
体系及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得3.0(含)-3.5(含)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4.0(不含)-5.0 (含)分 |
|||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3.5(不含)-4.0(含)分 |
|||||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3.0(含)-3.5(含)分 |
|||||
2.2.2(2) |
主要人员(明标部分) |
20分 |
项目经理 |
10分 |
满足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项目总工 |
10分 |
满足项目总工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2.2.4(3) |
其他因素(企业业绩)(明标部分) |
30分 |
企业业绩 |
18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 |
12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得6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注:1、第2.2.2(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2(1)项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各分项打分的平均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