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01-1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00:00:00 项目编号 2210-440106-04-01-22876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30 开标时间 2024-01-3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民航/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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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工 020-83492175
正文内容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106-04-01-228763
投资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吉路以东,执信中学(天河校区)以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党校综合楼以及区人民武装部综合楼,地下停车库,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21562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约 14000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7562平方米,容积率≤2.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需满足岑村机场净空控制要求)。总建筑面积为41310平方米(区委党校建筑面积33160平方米、区人民武装部建筑面积815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296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710 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并配套建设道路面积1103平方米,室外绿地7000平方米,篮球场(区人民武装部)420 平方米,训练基地(区人民武装部)800平方米以及拓展基地(区委党校)800平方米。 注:(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深化方案,深化方案确定之日起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77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0日 8时45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0日 8时45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0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30日 8时45分 开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
招标人联系人 易工 联系电话 020-380852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55369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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