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大坑里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遂昌县柘岱口乡人民政府 | 地区 | 浙江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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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9 | 项目编号 | SC2024A0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0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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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大坑里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2024A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大坑里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许【2023】21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遂昌县柘岱口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遂昌县柘岱口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施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遂昌县大坑里片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位于遂昌县柘岱口乡。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通过封育治理、经济林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工程措施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坑里片小流域位于遂昌县柘岱口乡境内,面积为170.81km2,包括大坑里、潘接坑、陈坑及山石坑四条标准小流域。各项治理措施实施后,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31k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育治理3100hm 2,经济林治理20hm2,(生产道路 8221m,人行道3805m,水沟3525m,给水管2116m)。人居环境整治工程5处(柘岱口、毛阳、尹家、五星和际下村)。本项目总投资1999.64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以及为之施工必须的施工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本合同的工期要求为29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投标人近三个月【2023年10月(含)之后连续三个月】企业每月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以养老保险缴纳统计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4年1月9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1日 09 时 00 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 。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lssggzy.lishui.gov.cn/) 上发布。
7 其他内容
(1)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单独采用电子格式(含软件版、EXCEL二者同时存在)拷入U盘中,并密封在商务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一同提交,U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提交的或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不相符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项目保证金退还联系单”,下载方式: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遂昌)——服务指南——工程建设。投标单位填写联系单时,应按保证金缴纳情况在“投标单位填写区域”内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应详实。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柘岱口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柘岱口乡 地 址: 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92号二楼
邮 编:323300 邮 编:323300
联 系 人:李灵方 联 系 人:叶云珍 王晓敏
电 话:13735956211 电 话:0578-85204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2024年 1月 9 日
备案单位:遂昌县水利局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4 |
本项目不提供业绩。 |
5 |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人。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
5 |
本项目不提供业绩。 |
6 |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1月(含)之后连续十二个月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无须提交劳动合同和工资关系证明)。 |
4 |
其他要求: 4.1投标人【2023年10月(含)之后连续三个月】企业每月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以养老保险缴纳统计为准)。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4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