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区永定河北小埝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 | 地区 | 河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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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30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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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阳区永定河北小埝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阳区永定河北小埝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广发改农招标核[2023]0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财政资金20%,招标人为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全段(除险工段)约6公里堤身迎水面进行防护,确保堤防临水安全(1.对北小埝迎水侧堤坡局部采用浆砌石加固,加固总长约2.47km;2.对堤顶土路按设计高程修复,路面平整约5.36km)。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标段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地点:廊坊市广阳区;
2.5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为40%(其中的60%预留给小微企业)。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 09:00至2024-1-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
地 址:廊坊市银河南路121号
邮 编:065000
联系人:刘振伟
电话:0316-231226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邮 编:060000
联系人:高加强
电 话:0316-5912139
中心服务负责人: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