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林地损毁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 地区 | 北京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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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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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房山区林地损毁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房山发改(审)[2023]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房山区林地损毁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涉及大石窝镇、窦店镇、韩村河镇、河北镇、琉璃河镇、十渡镇、石楼镇、张坊镇、周口店镇、拱辰街道、良乡镇、青龙湖镇、青龙湖森林公园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3300349.84平方米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4年03月31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 10218.3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2026000 元
2.6 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作业设计(施工图) 及相关的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甲A级,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甲B级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中级工程师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房山区林地损毁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划分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拟投入同一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团队等资源的,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8 本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无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 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3日17时00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01月29日09时00分 ,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 地 址: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号-2026 | |
联 系 人: | 田皞罡 | 联 系 人 : | 于晓宇 | |
电 话: | 010-69353141 | 电 话: | 010-89368642 |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 bj_wysh@163.com |
日期:2024年0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