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地区 | 广东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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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5 | 项目编号 | 2106-440606-04-01-19749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6 | 开标时间 | 2024-01-2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6-440606-04-01-197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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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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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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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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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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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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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顺德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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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起点位于北滘镇林上路南(K9+100),顺接现有伦桂路,连续上跨林上路和人昌路后落地,终点至横一路附近(K9+100-K11+270),路线长度2.170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新建跨线桥671m/1座、改造利用桥梁30.24m/1座,利用涵洞1道,新建天桥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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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范围内的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系统、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与安装,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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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6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实际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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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0,621,5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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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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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1资质最低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并持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人。资格要求: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4)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的单位为牵头人;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和机电工程施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对应为机电工程施工单位,成员单位对应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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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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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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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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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5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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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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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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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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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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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余工、曾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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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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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工、廖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329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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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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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GC2024(SD)XZ0003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4.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代码:2106-440606-04-01-197497。 5.本次招标公告性质:正常。 6.本次招标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 7.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部门电话:0757-22836885、0757-22836569 8.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