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微电园站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已由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500356-04-05-8594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交开投微电园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交开投微电园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交开投微电园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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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相关产品 | 涉轨监测 |
本招标项目 微电园站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已由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500356-04-05-8594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交开投微电园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交开投微电园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
2.2 项目规模及概况:
本次招标为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L08-1/05地块,建设用地19056.30㎡,计容面积约57166㎡,总建筑面积约108598.17㎡,项目位于轨道1号线和7号线轨道保护区范围内。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59.0626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一)招标具体范围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工程相关设计及技术文件规定的监测项目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五章监测清单内所列监测项目及工作量,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准点监测(2)深基坑工程监测(3)既有轨道1号线及所属设施监测(4)主体结构监测(5)项目影响范围内的道路、管网及建构筑物监测。
(二)监测成果提交
2.1 基坑及建筑主体沉降监测
基坑及建筑主体沉降现场量测数据应及时处理和分析,并提交监测技术成果报告。相关成果报告包括监测期报、监测总结报告、监测警情快报。
2.1.1 监测期报
根据每期的监测数据向施工单位、监理提交监测期报,在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接近、超过警戒值时,为确保监测的时效性,首先向建设单位或监理进行口头报告,随后提交书面报告。监测期报主要内容包括:
(1)本期现场工程概况及施工进度;
(2)监测巡视信息;
(3)各类监测项目期报表,包括仪器型号、监测期期、观测时间、天气情况、累计变化量、变化速率、控制等;
(4)监测数据与巡视信息的分析与说明;
(5)监测结论与建议;
2.1.2 总结报告
在监测完成后出具对本项目监测的技术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测依据;
(3)监测目的;
(4)监测项目和技术标准;
(5)监测布点,设备型号、规格和元器件标定资料;
(6)监测数据的采集和观测方法;
(7)监测巡视信息,包括巡视照片、记录等;
(8)监测频率、监测控制基准、预警值及管理等级;
(9)监测信息反馈和工程对策;
(10)监测数据汇总,包括监测值,累计变形值、变形速率及曲线、时程曲线等;
(11)监测项目的全过程的数据与巡视信息分析与说明及整体评述;
(12)监测工作结论与建议。
2.1.3 监测警情快报
(1)处理方式
当各监测项目监测数值的“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70%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 80%时,监测及时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发出险情报告。并加强监测,随时掌握变形情况,直到变形趋于稳定。各单位在收到监测单位报送的险情报告后,积极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控制变形趋势的发展。
当监测数值的“双控”指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或实测变化速率出现急剧增长时,监测人员应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发出预警,在收到监测单位报送的预警报告后,由建设单位裁定是否暂停施工,积极主动的与设计人员和驻地监理进行沟通,由监理单位组织参建各方人员讨论、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及相应措施,并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实施,确保工程安全。同时,及时将会议所定方案、采取的措施以及处理效果等向参建单位报告。
(2)报告内容
① 现场施工概况;
② 警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描述、严重程度等:
③ 异常监测值:监测变量的变化速率、累计值、变化趋势等,按照监测管理等级指标进行工程险情预警;
④ 警情原因初步分析;
⑤ 主要结论和施工建议等。
2.2 涉轨监测
现场数据应及时处理和分析,并提交监测技术成果报告。相关成果报告包括监测简报、监测期报、监测总结报告、监测警情快报。根据本项目特点,即每监测一次即出具一次监测报告;所有监测内容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详情见表1。
根据每期的监测数据向业主单位、监理、轨道集团提交监测期报,在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接近、超过警戒值时,为确保监测的时效性,首先向建设单位或监理进行口头报告,随后提交书面报告。监测期报主要内容包括:
(1)本期现场工程概况及施工进度;
(2)监测巡视信息;
(3)各类监测项目期报表,包括仪器型号、监测期期、观测时间、天气情况、累计变化量、变化速率、控制等;
(4)监测数据与巡视信息的分析与说明;
(5)监测结论与建议;
监测完成后出具监测技术报告,报告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测依据;
(3)监测目的;
(4)监测项目和技术标准;
(5)监测布点,设备型号、规格和元器件标定资料;
(6)监测数据的采集和观测方法;
(7)监测巡视信息,包括巡视照片、记录等;
(8)监测频率、监测控制基准、预警值及管理等级;
(9)监测信息反馈和工程对策;
(10)监测数据汇总,包括监测值,累计变形值、变形速率及曲线、时程曲线等;
(11)监测项目的全过程的数据与巡视信息分析与说明及整体评述;
(12)监测工作结论与建议。
表1 监测信息反馈方式
监测报告形式 |
报送时间 |
方式 |
主要内容 |
报送对象 |
简报 |
1个工作日内 |
电子 |
当日监测情况和总结 |
业主方、监理 |
期报 |
7个工作日内 |
纸质、电子 |
当期监测情况和总结 |
业主方、监理和控保办 |
总结报告 |
20个工作日内 |
纸质、电子 |
项目监测总结 |
业主方、监理和控保办 |
特殊紧急情况下,监测预警应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快捷方式报送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并在随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预警通知单。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拟建项目第三方监测预警信息还应同时报送市轨道集团。
招标人以挂网的监测方案进行清单工程量编制,投标人应结合招标人提供的监测方案和本项目相关资料,在中标后自行编制实施的监测方案,实施的监测方案(包含布测点位、监控频率、设施设备要求等)需通过专家评审、轨道集团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审查。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工作安排,如工程施工范围和时间进行调整、终止或者取消,投标人不能因此对招标人提起任何索赔。
2.4 监测服务期:包括施工期监测及运营期监测,其中施工期暂定监测时间为96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运营期暂定监测时间为7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119.3万元及以上的涉轨监测或基坑监测或建筑主体结构监测业绩。
涉轨监测项目是指: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对既有或在建轨道交通工程进行结构监测的项目。
招标人: | 重庆交开投微电园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3066535 | 联系电话: | 023-67706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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