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鸠江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单位 | 芜湖市鸠江区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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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南阳通途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15GC2023JT2235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1-05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2024年鸠江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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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5GC2023JT2235(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309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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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2024年鸠江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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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5GC2023JT22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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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办事处北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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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3-5864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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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世纪华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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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殷继宇 1865538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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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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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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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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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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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银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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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ZG(2018)93400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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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交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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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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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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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 1、G105 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施工图批复时间:2022年10月24日; 2、S224 皖苏界至杨疃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批复时间:2021年8月24日; 3、G530 查桥至牛矶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9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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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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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南阳通途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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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6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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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包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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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A20210901130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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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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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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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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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S335线淮滨县城至淮息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批复时间:2021年4月21日; 2、S329镇平G207至内乡界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批复时间:2022年7月15日; 3、国道328线涧河桥至新野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批复时间: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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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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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武汉衡通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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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7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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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正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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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109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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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路桥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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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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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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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G209 国道房县柳树垭至土城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批复时间:2020年8月24日; 2、467 省道谷城县紫金至赵湾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批复时间:2020年12月29日; 3、国道 338 线原平市过境改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批复时间:201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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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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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作无效处理。 安徽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作无效处理。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作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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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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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依据: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3 %,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7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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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