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小微企业园新建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单位 | 嘉兴市群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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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4 | 项目编号 | A330401055000595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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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小微企业园新建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湖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小微企业园新建工程;全省统一赋码:2310-330402-89-01-738361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嘉兴市群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5959;总投资:约40600.00万元,工程费约32434.00万元;招标估算价约:332.8565万元。
2.1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篁工业园区。
2.2 建筑规模:本项目拟建设高层厂房、多层厂房、研发楼、宿舍、员工食堂、便利店、固废库、危废库、地下车库、绿化等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约40171.80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拟建建筑面积约105530平方米,其中地上100270平方米,地下526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南湖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小微企业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调整和各阶段修改)、工程勘察服务及其相关技术服务、相关审批、报批等工作的协调、配合等。
2.4 服务周期要求:中标人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取得项目建议书批文后1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设计定稿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工程勘察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6 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标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 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4.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单位全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
账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友情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以便确认到帐。)
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可采用下列方式任一方式:
(1)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2)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
(3)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退还(具体按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还管理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① 投标单位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③ 投标单位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4.5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6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本项目委托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全程做好标书接收、标书密封情况鉴定、开启投标文件、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群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人:朱闻娜
电话:0573-83189225 电话:0573-82876362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康路105号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嘉宇商务楼三楼
电子邮件:89381019@qq.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