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大厦11F、16-18F、33F楼层室内装修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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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地区 |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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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3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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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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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LJPD0321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期货大厦 | |||||||||
招标项目名称: | 期货大厦11F、16-18F、33F楼层室内装修项目 | |||||||||
建设地点: | 松林路300号期货大厦11F、16-18F、33F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装修总面积为 4703㎡ | |||||||||
工程总投资: | 2051.97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946.87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9468700.00元人民币(1946.87万元) | |||||||||
施工工期: | 24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本大厦11楼为活动中心层; 16-18楼为标准办公层;33楼为保密会议层,装修总面积为 4703㎡。装修范围:地面、墙面、吊顶、柱面、门窗、轻质隔墙等装饰,包括暖通、强弱电、网络通信、给排水、消防等设备设施。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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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25005/025005002/025005002001/ (2)投标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3)投标人需对第十章材料品牌推荐表中的20.空调系统、30.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和57.BA系统,提供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4)投标人的施工方案中需包含对保密会议室的详细施工方案 (5)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表,提交拟用表(格式自拟)。(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投标人筛选: |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09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老师 | 联系电话: | 68400663 | |||||||
公告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投标有效期。 2、投标保函原件的扫描件须放在投标文件第二章第十九节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 3、投标人提供的制造商授权函原件的扫描件须放在投标文件第二章第十九节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 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表提交的拟用表须放在投标文件第二章第十九节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25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