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迁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彬州市人民法院 地区 陕西省咸阳市
发布时间 2024-01-0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1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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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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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主任 029-34922487
谭琼 18220805826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迁建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彬政审批发(2023)263号(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省财政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彬州市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镇人民政府以西、兴业路以东。

2.2 工程规模: 该项目占地4.80亩,总建筑面积1824.12㎡,其中审判业务楼建筑面积1615.68㎡,诉讼中心建筑面积100.80㎡,门卫及值班室建筑面积107.64㎡,建筑基底总面积747.00㎡ ;

2.3 项目投资总额: 10807500.00元,(本次招标估算约 8705032.34 元) ;

2.4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迁建项目 

标段编号: E6104823516rfgklygt3001            

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企业近 5 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

3.4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 cn/) 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  7  家。

5.资格预审确认时间

请于  2024   年  0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 /)投标确认。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   年  0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 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 (htt 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 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 (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 相关信息) 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 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 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彬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 029-34922487                            

招标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谭琼                                    

联系电话: 18220805826                             

监督单位:  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9-3492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