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2023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

发布时间: 2024-01-0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三原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区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
中标单位 陕西方成建设有限公司陕西方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中科秦阳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1207.2706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1-03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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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 029-32316365
郭雪利 029-38962890
正文内容

三原县2023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招标人三原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委托代理机构陕西轩泽双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质量

要求

安全目标

工期

中标候选人排序

陕西方成建设有限公司

12072706.00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第一

中标候选人

陕西方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075469.00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

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第二

中标候选人

陕西中科秦阳实业有限公司

12076436.00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第三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

业绩

陕西方成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杜召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陕26119191286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0)G03220

彬州市太峪镇公主川村路建设工程

项目总工

刘发平

工程师

120341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15)G37190

彬州市太峪镇公主川村路建设工程

陕西方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宁波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

陕2611314480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2)G05206

礼泉县史德镇莫耳村通村公路建设工程

项目总工

寇敏敏

工程师

177356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2)G05205

礼泉县史德镇莫耳村通村公路建设工程

陕西中科秦阳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闫敏会

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陕26118190777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1)G00369

兴平市店张村至南田村联网路工程

项目总工

张博

工程师

129557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陕交安B(22)G06776

兴平市店张村至南田村联网路工程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投标人名称

业绩

陕西方成建设有限公司

1、永寿县槐渠常公路改建工程SG-2 标段

2、彬州市太峪镇公主川村路建设工程

陕西方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礼泉县史德镇莫耳村通村公路建设工程

陕西中科秦阳实业有限公司

兴平市店张村至南田村联网路工程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被否决投标的

投标人名称

否决依据

否决原因

/

/

/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03日-2024年01月05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监督部门:三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交通街

 

招标人:三原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 址:三原县城关街道办幸福路中段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3231636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泽双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华宇蓝郡小区西区2 号楼郡朗B座1304

联系人:郭雪利

电话:029-38962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