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0家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将退城搬迁或关停
日前河北省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三年河北省级主要完成省定40家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至少实施14家;2019年实施7家;2020年实施19家。按照计划,河北省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其他不适宜在主城区发展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
根据《意见》要求,对钢铁企业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对处在设区市主城区或县城及周边的钢铁企业,没有搬迁意愿或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逐步关停或转型转产;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以减量调整为前提,推进其向沿海临港或资源富集地区整体搬迁或退城进园。2018年,力争完成河北纵横丰南钢铁退城搬迁。到2020年,完成首钢京唐二期一步、石钢环保搬迁、冀南钢铁退城进园、太行钢铁整体搬迁等项目。
支持焦化企业通过减量置换,随钢铁产业布局调整而调整;鼓励焦化企业退出主城区;推进焦炭产能向五大集团(河钢、首钢、旭阳、冀中能源、开滦集团)、煤化工基地和钢焦一体企业聚集。
对环首都圈、环省会圈、张家口市等特殊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域、主城区的水泥行业熟料和粉磨站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减量置换等方式加速退出或异地搬迁改造,形成“燕山-太行山”一带点式集聚。
加快推进沙河玻璃企业退城进园,打造沙河、冀东玻璃产业聚集区。到2020年,沙河市主城区平板玻璃生产线全部退出,对退城进园实施搬迁的玻璃企业实行产能减量置换。
据了解,该省还提出,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时间表,对逾期未完成退城搬迁的企业予以停产。
编辑:易海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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