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袋装水泥被列入限制使用建设工程材料目录

河北省住建部 · 2018-08-13 09:31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的公示文件,文件称为推广新型绿色建材设备,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和产品,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在充分征集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河北省工程建设实际,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目录),并经行业专家论证,征求了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设、城管等部门的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8月9日-8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省住建厅提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郅超

  联系电话:0311-87904570、87904504(传真)

  电子邮箱:hbjstt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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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公示稿所列限制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中,袋装水泥(特种水泥除外)因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自目录发布之日起限制使用。

  《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编制说明,针对于袋装水泥(扩大限制范围)解读称,《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5年版)》中袋装水泥限制使用范围是设区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按照《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及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将限制使用范围扩大到设区市及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  

  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公示稿部分内容

  一、推广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

预拌混凝土(砂浆)及配套材料

  二、限制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

混凝土及砂浆

  三、禁止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

混凝土外加剂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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