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启动《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6月21日,《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市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检查组组长陆振华作动员讲话。
和袋装水泥相比,散装水泥具有储存时间更长、生产成本更低、质量更有保证、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劳动条件等特点。
2017年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正式颁布了《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实施源头防治,持续推进以散装水泥为核心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一体化的绿色产业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提认识、补短板、抓落实,促进《条例》在我市得以更好更有效地实施,从而确保散装水泥使用管理依法落到实处。据悉,我市也是全省第一个针对《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市州。
此次检查从当天开始,到今年11月下旬结束,重点在6、7、8三个月,分检查、审议、办理三个阶段进行。
就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陆振华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增添工作动力。《条例》是全省散装水泥绿色产业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标志着全省散装水泥进入了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要认识到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是深化依法治国的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需要,是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建设的需要。二是要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凝聚工作合力。要细化安排,突出重点,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范围,有序推进检查。三是要高质量抓好执法检查,强化法律效力。要加强学习宣传,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岗、余继红、张家园、陈厚生,市政府副市长吴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文华出席会议。陈厚生主持会议,吴勇作表态发言。
推广散装水泥 经济又环保
又讯:散装水泥是指水泥从工厂生产出来后,不用任何小包装,通过专用设备或容器,从工厂运输到中转站或用户手中的水泥,是节能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6月21日,宜宾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刘晓峰介绍,散装水泥的生产工艺更先进,节约资源能源,对原材料、煤炭、电力的消耗要低得多。
“散装水泥在密闭的容器里储存,储存时间长,减少了二次装卸、搬运过程,节约了一定的运输费用。”刘晓峰介绍,同时散装水泥相比袋装水泥,因其全封闭的运输方式,有效避免了粉尘污染,在环保、经济、工程质量保障等方面也有着极大的优势。
刘晓峰介绍,下一步,宜宾市将按照《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相关标准,加大散装水泥的推广、管理力度,按照无粉尘生产、低噪音生产、废弃物零排放这个要求,对企业进行规范,走绿色循环发展道路。
编辑: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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