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办结10件环境违法案件 涉水泥厂粉尘和噪声扰民
编者按:2018年6月2日,黑龙江省协调联络组向齐齐哈尔市转办第二批次,共10件举报案件,其中标注“*”案件5件,已办结10件,受理编号分别为74号、75号、80号、82号、83号、86号、89号、92号、96号、108号,未办结0件,其中涉及水泥等行业的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83:“来信:建设集团龙建一公司自2009年春天开始修建齐甘公路大桥,进驻齐齐哈尔曙光畜牧场所在处施工。该公司施工时将建筑废水和建筑垃圾直接倒入嫩江,严重污染水体环境,非法占用毁坏690亩草原用于做储料场和办公场所,撤离后至今未消除堆存的建筑垃圾。举报人要求消除建筑垃圾,恢复草原生态,对该畜牧场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补偿。”
(一)基本情况
2009年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第九项目部承建齐齐哈尔嫩江大桥桥东江桥段齐甘公路曙光畜牧场段,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曙光畜牧场的草原。该项目于2009年由国家环保部(环审〔2009〕68号)批复,该段工程于2010年结束,2011年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第九项目部进行了设备及部分建筑垃圾的清理。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施工时将建筑废水和建筑垃圾直接倒入嫩江,严重污染水体环境,非法占用毁坏690亩草原用于做储料场和办公场所,”不属实,“撤离后至今未消除堆存的建筑垃圾”属实。
2018年6月3日,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畜牧局和环保局到现场调查,该项目建设期距今近十年,调查人员询问曙光畜牧场职工张亚双和张继富,二人均反映:“在项目建设时未发现有将废水和建筑垃圾直接排入嫩江的情况”。询问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柳志臣,反映说施工现场离嫩江有五百多米,未向嫩江排放建筑废水和垃圾。市国土局2012年对此地块出具的说明是滩涂,不是草原,并不是举报件中所说的“非法占用毁坏690亩草原”。现场检查发现,桥附近确实存在未消除的建筑垃圾。
经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1.责成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理;2.责成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环保局依法处理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3.补偿问题由曙光畜牧场与黑龙江省龙建一公司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
(三)问责情况
无。
受理编号92:“龙江县大庆路北疆水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和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一)基本情况
北疆水泥厂实名为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位于龙江镇大庆路131号,2002年原龙江县水泥厂经企业改制后,更名为黑龙江省北疆集团龙江水泥有限公司,2013年再次更名为龙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年生产PC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60万吨,PO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20万吨,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同时对该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核查。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龙江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研究部署,责成县环保局认真调查处理。经龙江县环保执法人员到企业实地核查和进一步确认,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但公司院内堆放的部分原辅材料无防尘设施,存在二次扬尘污染的问题。龙江县环保局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责改〔2018〕009号),责令其在5天内完成整改。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龙江县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告字〔2018〕009号),告知拟对其罚款5万元。龙江县将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务必在整改期限内完成原辅材料遮盖工作。
关于反映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噪声污染问题,由于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噪声监测暂时无法进行,龙江县计划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对该公司排放的噪声进行监测,届时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龙江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其他环境问题的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出现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问责情况
无。
受理编号96:“一是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嫩江公园内的绿地被满江红餐饮公司违规占用20多年,举报人要求恢复绿地。二是龙沙区龙沙小学西侧合意小区内路面有脏水,垃圾堆积,举报人要求清理。”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嫩江公园内的绿地被满江红餐饮公司违规占用20多年,举报人要求恢复绿地。)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的鑫满江红饮食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龙沙区湖西路南侧00单元01层01号,营业执照显示2012年成立,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该企业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和营业执照。土地面积2156.60平方米,商服用地。房屋建筑最高处4层,建筑面积4456.16平方米,另有一层6平方米办公房。经对其占地面积进行核查,与土地使用证面积相符,未发现对周边绿地的侵占行为。
(三)问责情况
无。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龙沙区龙沙小学西侧合意小区内路面有脏水,垃圾堆积,举报人要求清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的小区位于龙沙区龙沙小学西侧,原第一机床厂北大楼小区始建于1951年。2008年市政府将北大楼11栋住宅楼确定为重点保护建筑物,2012年由省政府批准为我市历史文化街区。鉴于北大楼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2016年6月6日启动了北大楼小区搬迁工作。目前,一厂北大楼异地迁移工作有序开展,大部分居民已签订搬迁协议进行搬迁。由于北大楼位于动迁地段,物业费停止收取,处于弃管状态。居民搬迁和外小区垃圾倾倒于此,造成废旧家具、杂物和垃圾堆放。辖区湖滨街道协调湖滨环卫站对该小区垃圾进行经常性的义务清理,但没有能力达到日清日洁,造成小区出现垃圾堆积。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由于北大楼位于动迁地段,物业费停止收取,处于弃管状态造成小区出现垃圾堆积,污水井堵塞造成地面有污水。2018年6月3日、4日龙沙区湖滨街道综合执法队、一厂社区、佳诚物业、施工单位清理了垃圾、吸走了污水、修复了破损的污水井盖,目前维修人员正在对井间管道进行更换维修。预计6月8日前可以修复正常使用。目前小区已无积存垃圾。龙沙区政府责成湖滨街道继续对北大楼小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综合执法队员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北大楼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全力保障百姓出行和生活。
(三)问责情况
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齐齐哈尔市迎检联络组
2018年6月8日
编辑:唐益平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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