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发文:对违规建设及不符合产能置换生产线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中国水泥协会 · 2018-05-31 09:14

  近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与中国水泥协会联合下发通知,对违反政策新建的生产线项目及不符合置换产能的生产线建设情况开展全面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包括: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泥产品的企业和生产线及粉磨站;“批小上大”企业及“报大建小”项目;违规新建的生产线,置换多次和不符合置换政策规定新建、在建的生产线;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换大直径窑筒体的技改项目,熟料产能提高25%以上的新增产能的生产线。

  通知原文

  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行办: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34号文件精神,确保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根据2018年天津C12+3峰会行动纲要和成都水泥50强高层论坛的精神以及广大水泥企业的共同要求,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与中国水泥协会研究决定,对违反政策新建的生产线项目及不符合置换产能的生产线情况开展全面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水泥行业调结构、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的实现与落地,尤其要发现和遏制利用产能置换名义,巧立名目又在新增生产线建设的情况,造成产能利用率在逐年降低的基础上还在加剧,造成广大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努力付之东流的严重后果,为此要动员全行业的力量共同发现、遏制违规新增产能。

  二、专项检查的意义

  行业协会组织的政策落实检查工作,是协助政府部门贯彻落实国办〔2016〕34号文件的行业自律行为,是配合政府部门对违规项目开展行政执法和专项督查的补充;专项检查有利于行业的诚信自律建设,有利于企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行业环境,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对推动水泥行业去产能强自律增效益维护守法企业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专项检查的依据

  1、依据国办〔2016〕34号文件中:“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水泥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泥产品的违法行为”;“在采暖地区的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其他地区水泥熟料装置在春节期间和酷暑伏天也应错峰生产”;“对国发〔2013〕41号文件印发后核准备案、点火投产的项目,要逐条注明具体情况;对隐瞒信息或违规建设的项目,一经举报并查证属实,将予以公告,并追究相关责任” 。

  2、工信部原〔2017〕337号《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3、中国水泥协会去产能领导小组《水泥熟料产能核定标准》。

  四、专项检查的内容

  1、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泥产品的企业和生产线及粉磨站;

  2、实际建成生产线规模超产能置换建设项目核准规模20%以上的“批小上大”企业。实际生产线规模小于生产许可证登记规模30%的“报大建小”项目;

  3、违规新建的生产线,置换多次和不符合置换政策规定新建、在建的生产线;

  4、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

  5、换大直径窑筒体的技改项目,熟料产能提高25%以上的新增产能的生产线。

  五、专项检查的组织机构

  1、由中国建材联合会去产能办公室、中国水泥协会去产能领导小组牵头,作为水泥行业政策落实检查总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机构,负责检查督促并实施检查抽查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检查开展情况,负责汇总、分析、抽查水泥检查情况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告。

  2、由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牵头、各大企业派出专人共同成立自查工作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专项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情况转型的材料编写,报告省级主管部门和中国水泥协会。

  3、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组织有关大企业组成6个组,对各地区开展交叉检查、抽查、核实。

  六、专项检查的进程

  1、2018年6月,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成立自查工作组,将本省区域内的大企业组织起来,对近几年来所有新增生产线进行逐一检查核对;

  2、2018年7月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去产能领导小组组成6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10个人,分别由去产能领导小组和各大企业负责人任组长,开展对每个大区的专项检查工作,并每个检查组不少于抽查省市检查组检查过的5个企业;

  3、2018年9月底前,各省市对41号文件之后所有新增生产线逐一做出负责任的分析判断,并将情况报中国水泥协会,视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4、2018年10月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组织各大企业组成6个组,相互交叉检查、核实,每个组不少于核实10个项目,在核实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曝光通报,追究批准的责任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5、检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在整个检查期间动员建材媒体跟踪配合报道。对违规行为及时揭露与通报,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攻势,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编辑:唐益平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5 19: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