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绿色矿山 后脚就关停 南京两家水泥企业何去何从?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刘群 · 2020-07-19 09:17

南京水泥业即将迎来重大变动,两家颇具历史的水泥企业下属重要矿山或将被关停。

7月9日和10日,南京市栖霞区和江宁区分别发布《关于拟关闭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青龙山水泥用灰岩矿的听证公告》、《关于关闭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乌龟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的听证公告》和《关于拟关闭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的听证公告》,两区的听证会将以本月20日和21日举行。

三则公告涉及的三座矿山中,青龙山矿为安徽海螺集团子公司中国水泥厂重要矿山之一,乌龟山矿和茨山矿则为中日合资企业江南-小野田水泥厂的两座矿山,两座矿山年初均被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三座矿山的关停将致使两家企业陷入无自有矿山的境地。

两家颇具历史的水泥厂

石灰石是常见的一种非金属矿产,是用途极广的资源。石灰石是以石灰岩作为矿物原料的商品名称,是制造水泥、石灰、电石的主要原料。开采后经过水泥企业破碎、煅烧等环节即成了熟料,而后经过与混合材的共同粉磨便成了我们日常使用的水泥。

由于石灰石运输成本较高,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多布局于靠近石灰石资源的地区,承担水泥粉磨的企业则选择靠近市场的城市周边布局。而例如南京等城市既拥有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同时拥有广阔的消费腹地,更因为便利的长江水运,自然成为不少全能工厂(具备熟料烧成和水泥粉磨功能)的兵家必争之地。石灰石对于水泥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我国水泥发展的历史上,由于特殊的地理、经济和政治地位,南京有着重要的地位,中国水泥厂便是代表之一。该厂成立于1921年9月,由上海民族工商业者姚锡周等人筹集白银50万两创建,是我国最早的民族水泥企业之一。2002年由安徽海螺水泥集团投资并购重组成立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目前是南京市最大的水泥厂。

建成于1996年的江南小野田水泥则是中日两国四方共同投资25.8亿元人民币的南京市最大的合资水泥项目,该厂无论在生产技术、还是企业理念在我国水泥发展历史上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关停早有迹象 企业搬迁再上日常

为何南京要在此时关停三座水泥矿山?据当地行业人士分析,关停矿山的本意是倒逼两家水泥企业搬迁。而南京计划关停江南小野田水泥的报道最早可以追述到2013年。据当时中国水泥网的报道,2013年初,南京市便出台相关文件,要求江南小野田水泥年内关停。该厂负责人则表示中日合资方正就此事与政府沟通。

时间来到在2015年,由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的决定》的通过,以及“退城入园”计划的实施,关停两家水泥企业再次传出,并将在年内落实,但后经中国水泥网核实企业并没有收到任何具体的通知和红头文件。

2018年中国水泥厂两座矿山迎来不同命运,当年6月栖霞区完成中国水泥厂青龙山矿采矿权延续工作,11月该区向江苏省国土厅出具矿山采矿许可证阶段性到期不予延续的初审意见,中国水泥厂孔山矿关停。

2019年3月突然曝出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以海螺水泥青龙山矿山核定开采量65万吨为由,通知镇江市公安部门停止中国水泥厂炸药审批。

当年6月江苏自然资源发布的《南京市局强化规划引领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一文表示“推进中国水泥厂青龙山矿、江南水泥厂茨山矿等矿山关停工作,已就采矿权延续事项向属地政府发函征求意见。”

矿山开采受限 生产被迫异动

资料显示,青龙山矿年产石灰石480万吨,许可证内保有石灰岩资源储量9803.88万吨,保有泥灰岩资源1509.92万吨;孔山矿年产水泥用石灰岩57万吨左右。矿山与水泥厂生产区之间有专用窄轨铁路连接。

由于缺少原料,中国水泥厂两条5000t/d生产线仅有一条正常生产。熟料产量大降,也对下游采购其熟料的企业造成影响。上述业内人士透露,“除了自身储备的矿石,从长江上游购买成了中国水泥厂的唯一解决办法。”

根据“江苏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实时数据,自2019年3月矿山炸药受阻后,中国水泥厂2#生产线各项排放值长期为0,显然生产并不正常。

前脚绿色矿山 后脚面临关停

江南小野田水泥在乌龟山和茨山矿山被关停后也将面临无米下炊的窘境。

在自然资源部2020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等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中,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和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乌龟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位列其中。

在此之前,2018年12月,龟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也评为江苏省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此外,2019年7月和8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分别通过《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乌龟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乌龟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乌龟山方案表示本方案适用年限为 5 年,即 2019 年 10 月~2024 年 9 月。但在江苏自然资源官网“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乌龟山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延续)审批”办理状态为办理之中。

在6月召开南京江宁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禁采关闭再次被提及。会议认为禁采关闭江南水泥厂茨山石灰石矿,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也是紫东片区的发展需要。

一位知情人士则表示,江南小野田水泥厂的两座矿山与中国水泥厂的矿山情况类似,也在2019年就开始不能正常开采。由于自身储备能力有限,该厂储矿早已用完,现在只能通过外购原材料满足生产。“由于各地对于矿山管理的收紧,外购石灰石的成本越来越高,目前到位价在120-130元/吨,而同市企业自有矿山成本仅为20元/吨以内。”

企业何去何从

如何面对矿山彻底关停后的生产,江南小野田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只是关停矿山,厂区暂时没有关停的计划。

中国水泥厂已经通过产能置换将两条生产线(2000t/d和5000t/d)置换给同属于海螺集团的池州海螺,用于建设一条日产万吨生产线,另一条5000t/d生产线计划尚未公布,但据了解也会关停。

对于为何此时召开三座矿山的关停听证会以及对于接下来区内两家水泥企业的调整计划,中国水泥网致电相关部门,尚未得到答复。

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第四条 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

第十二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充分协商协调的基础上,拟订决策草案。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全面梳理与决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使决策草案合法合规、与有关政策相衔接。

决策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对决策事项涉及的人财物投入、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成本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分析预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

一、科学合理选择听取意见对象。在制定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要科学评估拟设立制度对各类企业、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范围,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

二、运用多种方式听取意见。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提高企业贯彻落实的积极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有针对性地设计有利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的各项工作机制;要在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搭建公开征求意见平台,积极探索与知名商业网站、影响力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网站建立链接;要保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杜绝走形式、走过场。采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方式听取意见的,要提供制度设计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对相关人员或群体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资料,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围绕主要问题和不同意见,进行充分有效的讨论。

四、加强制度出台前后的联动协调。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结合实际设置合理的缓冲期,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为企业执行制度留有一定的准备时间。要加强新出台规章的备案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制度出台后,要注重执行过程中的上下联动,坚持实事求是,避免执行中的简单化和“一刀切”,不能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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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3: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