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就上峰水泥涉嫌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关注函
4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就上峰水泥涉嫌未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规情况发布了关注函。如下是关注函的具体内容:
4月20日,部分媒体报道了你公司有关环保问题情况,主要内容如下:浙江省环保厅于4月18日向公众通报了2017年查处的1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存在采用在自动监测取样管上套装管子并喷吹石灰中和气体的方式,降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以达到干扰自动检测系统的目的等违规行为。上峰建材的4名工作人员因此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媒体质疑你公司未能对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构成违规情况。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上述媒体报道的环保问题是否属实,以及该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情况。
2、你公司是否就上述环保问题及受到的有关行政或刑事处罚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你公司前期的定期报告和相关临时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环保排污信息、相关环保问题,以及因涉嫌环保违法违规问题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同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最后,我部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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