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建建筑六成以上将成为“绿色建筑”
列入第三批低碳城市试点名单后,合肥将有哪些动作? 3月16日,《合肥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正式对外公布,明确了到2020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还要求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
到2020年,合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15年下降19%,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实施方案》明确,要推进合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碳排放尽快达到峰值。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产业不断壮大,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升,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新建建筑六成以上将成为“绿色建筑”
《方案》明确,合肥市将在城乡规划中落实低碳理念和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研究编制城市低碳发展规划,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8%以上。
通过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其中,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60%以上。
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将超过200万千瓦
今后,非化石能源将有更广阔的舞台。合肥将加快光伏发电建设,大力推广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大生物质能利用,鼓励发展固体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纤维素燃料乙醇等生物质燃料,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到2020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秸秆电厂装机规模达到9万千瓦左右,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左右。
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与新能源汽车
接下来,合肥市还将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推进完善共享出行服务系统和自助租赁站点建设,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尽量合乘车,减少空座率;在距离合适情况下,采取步行、骑自行车等出行方式。
同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打造完善、无缝衔接、方便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绿色出行比重;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逐步提高车辆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另外,发展智能共享交通,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
有条件的社区设智能型自动回收机
作为住建部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重点城市之一,合肥市将创新城乡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设施,科学配置社区垃圾收集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鼓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社区建立分支机构。另外,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网络,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
“低碳社区”将在合肥落地生根
作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合肥更是会拿出实际行动。今后,合肥将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低碳城(镇)、社区试点。组织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低碳产品试点。以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重大项目碳评价制度、碳数据管理等为重点,引导试点单位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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