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行业发展

中国建材报网 · 2018-03-16 13:16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区建设蓬勃开展,但同时产生大量的弃料、废弃物及工程开挖的弃土等建筑垃圾,严重破坏和污染环境。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胡成中建议,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胡成中表示,大量建筑垃圾的存在危害巨大。按照垃圾平均产出量折算,每新建1万平方米建筑,就产出建筑垃圾400~600吨;每拆除1万平方米旧楼,就产出建筑垃圾5000~7000吨。建筑垃圾大多数可以进行资源化再利用。“以建筑垃圾为原料,可以制造再生砖、再生骨料、再生微粉、再生混凝土等。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利用,可以同时解决土地占用、天然建材不足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发展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意义重大。”

  但同时,胡成中也表示,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进展不快,尚属起步阶段,有许多因素制约行业的发展:一是缺乏配套的法规、产品标准和产业政策。二是部分用户对含“建筑垃圾”概念的再生产品心存疑虑。

  为此,胡成中建议,首先,强化建筑垃圾的源头管控。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健全建筑垃圾收集清运消纳管理体系,规定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往城市指定的消纳场处置,谁产生谁付费,做到责任明确,同时严格执法,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予以严厉制裁。

  其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广泛宣传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的重要意义,营造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的投资、研发;引导建筑设计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采用建筑垃圾的再生产品。

  再次,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再生建材质量规范、认定标准和认证体系,从标准角度消除使用者的顾虑,使得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有的放矢地提升质量,让下游企业放心采购。

  最后,给予多方面的优惠扶持。完善土地、金融等的支持手段,加大信贷、税收支持力度。建议参考污水处理行业,政府支付建筑垃圾处置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中央政府要规定各地市政类工程优先采购再生绿色建材,明确比例,并考核地方政府的建筑垃圾处理率,促进各级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从而为该行业提供较好的上游条件。

编辑: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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