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线保护,还江于民还绿于民

新华日报 · 2020-07-07 09:28

推进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具体行动。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江苏省长江办统筹协调,工信、交通等部门通力协作,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全力抓好落实。

提升沿江经济含绿量

雨后漫步长江南京江宁段,江风习习,天空一碧如洗,眺望江中小岛子汇洲,满目葱翠,令人心旷神怡。

包含新济洲、子汇洲等5座江中小岛在内的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长江江苏段最上游,也是南京市“离野生动物最近的地方”。江宁滨江开发区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吉万军告诉记者,通过“生态移民”和保护、修复建设,新济洲成为国内第一个洲滩型国家湿地公园,如今正在建设科普宣教核心展示区。

在长江保护与发展上,江宁区着力突出文化特质、城市特色和产业结构特点,不断提升沿江经济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和含绿量,加强对新济洲湿地公园、一级水源地、江豚保护区等区域的保护。

人与江,在南京相依相生。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专项整治以来,长江南京段已清退生产型岸线21.5公里,项目复绿面积超3000亩,为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优化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创造了条件。

南京市水务局生态河湖处处长李益进介绍,南京沿江各区以长江岸线整治为契机,将项目整改与生态环境改善有机结合,做到沿江每区整治一片、打造一片:昔日厂棚林立的浦口区9.8公里“十里造船带”拆除企业30家,复绿面积约90万平方米,全面打造“春江十里”景观;江宁区拆除、整治“散乱污”企业52家,打造慈湖河口至江宁河口19.08公里的岸线景观绿化提升项目;南京江北新区正以“最美的岸线,最近的未来”为愿景,实施26公里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与环境提升工程;雨花台区结合长江岸线整治打造1100亩的生态景观项目……

岸线整治编织沿江“绿网”

位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的公共液体化工码头长906米,是目前长江江苏段最长的液体化工码头。为了保护长江岸线资源,近两年来,当地根据“只退不进”的总原则,严格控制开发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对码头进行整治和修复,让化工园区朝后“退”了一大步。与此同时,高标准建设码头项目,增强区域石化物流承载能力,做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两不误。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局长许忠说:“对于废水和雨水,我们分类收集、在线检测,确保从码头和库区排出的废水得到有效管控;废气方面,把化工品油气采用冷凝加吸附方式进行回收,把对长江和沿线的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放眼全省,在抓好长江岸线清理整治的同时,江苏省因地制宜,同步推进已退出岸线的复原、复绿。沿江各地结合岸线整治,以点带面整体实施生态修复,南通、泰兴、江阴、常熟、张家港等地均打造一批亲水生态特色示范工程。

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韩全林说,作为省级牵头部门,省水利厅专门成立了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会商、跟踪督导、定期检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地。会同省长江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对拆除项目进度滞后的,联合约谈地方政府和责任单位,印发督办函。目前,江苏省被列入国家岸线整治清单的596个项目基本完成。

在抓好长江岸线清理整治的同时,江苏省同步推进已退出岸线的复原、复绿,累计退出岸线47公里、复绿面积8592亩。到2025年,江苏省将进一步压减沿江生产岸线利用,优化提升生活、生态岸线,打造一批绿色发展的标志性示范段,初步形成长江岸线大保护格局;到2035年,构筑岸线科学有序、高效生态新格局,展现沿江生态良好、景色优美新风貌。

“污染源”变“生态带”

站在如皋长江大桥上远眺,江滩上白鹭飞舞,江堤上绿野片片。“以前这一片受非法码头影响,自然生态遭到破坏,如今,经过精心整治、复绿,一度绝迹的螃蜞又回来了!”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田骏说。

真真切切的变化是江苏省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成果的生动写照。“截至目前,实际纳入专项整治的117个非法码头全部拆除取缔并失去码头功能。”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非法码头的水上水下运营各类相关设施设备基本拆除,共拆除各类大小吊机472台,拆除违章建筑9.15万平方米,累计驱离停靠非法码头的船舶3336艘次。与此同时,推进补植复绿或恢复自然岸坡,有效恢复了长江自然岸线13.3公里。

为防止非法码头反弹经营,江苏省采取断水、断电、断路、断航等措施,沿江各市先后组织交通、海事、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140余次联合执法。去年12月,江苏省印发《关于巩固长江经济带非法码头整治成果 落实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加强对港口规划范围内的码头岸线监管,水利部门加强长江岸线管理与保护,海事部门加强船舶监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构建起全方位、全覆盖、网格化的监督体系。

“接下来,江苏将持续采取‘四不两直’抽查、第三方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成效巩固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常年不间断督查,严防已整治的非法码头死灰复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何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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