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仅采暖季错峰实现不了治霾目标

华夏时报 · 2018-03-01 09:06

  针对一些地区非采暖季同样采取错峰生产的要求,环保部近日做出了回复。

  2月27日,在环保部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表示,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是地方政府主动采取的措施,是为了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

  2月23日,据媒体报道,唐山市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决定对全市钢铁企业实施非采暖季精准化、差异化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11月14日,共244天。错峰生产比例为主城区限产15%,其他地区限产10%-15%。错峰生产任务共987.5万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都停产。

  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是否必要?贺克斌表示,按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到2020年,全国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要比2015年降低18%。各个城市2015年的浓度数字现在都有了,2020年的目标数字也就能计算出来,为了完成计划目标,地方政府基于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环保部每月还会公布74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以河北省石家庄市为例,就被要求2020年退出空气质量排名最差城市的前十,这就形成了一个你追我赶的格局,各个城市就会制定各自的目标,给自己加码。”贺克斌说。

  他表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在京津冀“2+26”个城市都有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都会给各自的城市编制一份精细化方案,告诉他们要想2020年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必须做到什么,改善要有多大,前提还是别的城市改善幅度没有那么大才行。

  “2+26所有城市的书记和市长,脑子里都有这些数字,甚至都能背出这些数字来。”贺克斌说。

  他表示,唐山市之所以出台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首先可能考虑仅仅是采暖季的错峰生产,还是实现不了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其次通过去年的错峰生产实践,发现它对整体产能并没有预想的那么大的影响,不会造成太大的波动,他们也会仔细地算账。

  “一开始是强迫地做,后来发现确实能够改善空气质量,可能也会考虑,平时是不是也用一用。”贺克斌说。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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