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要求在建工程停止混凝土施工
3日,山东日照市质安站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冬期停工复工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4日起,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停止预拌混凝土(砂浆)施工作业,防止低温对混凝土强度增长的影响和出现质量问题。
据悉,自2018年1月4日起,日照市行政区域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停止预拌混凝土施工作业。确需继续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报批制度,填写《冬期施工申请审批表》并经属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批准后方可继续组织施工,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得进行预拌混凝土作业。
工程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复工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向属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记者了解到,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对冬期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停工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未经批准继续进行预拌混凝土(砂浆)施工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强制停工并从严从重处罚。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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