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认定五家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可不参与错峰或执行一半错峰
12月19日,四川经信委下发《关于水泥行业协同处置项目错峰生产认定情况的公示》,文中指出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水泥行业季节性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省水泥协会组织专家对江油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双马宜宾水泥有限公司、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错峰生产进行了认定。按照《四川省水泥行业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错峰生产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9日-12月25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水泥协会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冶金建材处反映情况。
省水泥协会
联系人:朱明富 电话:83168655
邮寄地址:成都市锣锅巷67号 邮编:610017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冶金建材处
联系人:贾小蓉 电话:86266209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附件:四川省水泥行业协同处置项目错峰生产认定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定意见 |
1 |
江油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该厂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含生活污泥)。立项文件、环评报告、竣工报告齐全,现场设备设施具备。 二、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错峰生产管理办法》,执行全省错峰生产标准时间1/2的错峰生产时间。同时,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另外执行,累计计算。 |
2 |
四川双马宜宾水泥有限公司 |
一、 该公司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立项文件、环评报告、竣工报告齐全,现场设备设施具备。试运行至今基本正常,1#、2#线参与处理污泥,处理能力到达设计能力的40.41%。视为合格协同处置项目。 二、按照《四川省水泥行业窑协同处置错峰生产管理办法》,执行全省错峰生产标准时间1/2的错峰生产时间,包括1#、2#线。同时,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另外执行,累计计算。 |
3 |
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 |
一、该公司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立项文件、环评报告、项目建设竣工报告齐全,现场设备设施具备。试运行至今基本正常,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处理能力到达设计能力的33.07%(停窑未计算在内)。暂定为合格协同处置项目。 二、按照《四川省水泥行业窑协同处置错峰生产管理办法》,执行全省错峰生产标准时间1/2的错峰生产时间。同时,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另外执行,累计计算。 |
4 |
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一、 该公司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立项文件、环评报告、项目建设竣工报告齐全,现场设备设施具备。运行至今基本正常,达到设计能力。认定为合格协同处置项目。 二、按照《四川省水泥行业窑协同处置错峰生产管理办法》,因处理生活垃圾的特殊性难以停窑,可以不参加错峰生产,但必须主动降低负荷。年检修时间25天,提前向行业报告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另外执行,累计计算。 |
5 |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一、 该公司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CKK项目。立项文件、环评报告、项目建设竣工报告齐全,现场设备设施具备。运行至今正常,基本达到设计能力。认定为合格协同处置项目。 二、按照《四川省水泥行业窑协同处置错峰生产管理办法》,因处理生活垃圾的特殊性难以停窑,可以不参加错峰生产,但必须主动降低负荷。年检修时间作为错峰生产天数,提前向行业报告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另外执行,累计计算,可以用本厂其它生产线来置换。 |
编辑:祝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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