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明:“我国为全世界提供了65%水泥生产装备”的说法不确切

中国水泥网高级顾问 高长明 · 2017-12-15 09:36

  “我国为全世界提供了65%水泥生产装备”的说法在我国已流传了多年,水泥行业向国家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时也常有此说,以示我国水泥装备在国际上的市场占有率及其影响力。后来可能是觉得这种说法欠妥善,于是最近已修正为“水泥装备方面,从工程数量来看也占到了世界近60%,合同额占据40%”。

  为了向主管部门和水泥界广大同仁报告详情,笔者决定对此一吐心声,略表拙见,欢迎商讨指正。

  根据笔者对2011~2015年世界新建水泥工程项目的调研结果得知,世界每年新建水泥项目平均约60~70项(除中国外,下同),相应的水泥产能为每年约5000万吨,其中由中国公司总包承建的EPC项目的总产能介于每年2500~3000万吨之间,占世界总新建水泥产能的50~60%。

  因为我国公司签署的都是EPC项目,而国外水泥装备公司签署的都是EP项目。在合同总金额(我国EPC+国外EP)中,我国的占35%左右。因我国装备的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加之价格又较便宜,所以扣除我国EPC项目中C部分的金额以后,我国在EP总合同金额中仅占20~25%。

  主要问题是,在我国EPC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装备,特别是一些关键装备,例如立式辊磨、熟料冷却机、燃烧器、主收尘器、熟料拉链机、包装摞包机、计量测量检测装备和仪表、以及自动化设施与装备等,有些是业主的规定,必须从欧洲水泥装备公司转口的,约占EP总金额的40%左右。这部分金额只是名义上包含在我国EPC项目的总金额名下,最后都是随转口装备一起转入到了国外公司囊中。

  实际上,当今我国为全世界提供的水泥装备约为总供应量的35%左右,其中除水泥窑、分解炉、预热器等主机以外,其余大都是低附加值的通用设备。

  我国每年有5~6万施工安装人员,常年累月,节假日很少休息,日以继夜地为世界各国快速(18~24个月)兴建了近60%的新增产能的水泥厂,提供了约35%的水泥生产装备,付出了许多艰辛繁重的劳动。然而在这些EPC和EP项目的最终净利润中,顺利正常情况下,我国公司的最终收益一般仅及净利总额的5~7%。如遇到一些意外风险的项目,例如利比亚和叙利亚等国的项目,弥补其损失后,净利润就或将所剩无几了。

  另一方面,那些做EP项目的欧洲水泥装备公司则赚取了80%以上的总净利,其余的为各国中间商所得。

  显然,我国不能这样“劳务输出”,依靠很低经济效益的模式长此干下去,必须彻底革新经营理念。首先应充分发挥我国EPC项目的竞争优势,努力大幅提升全套国产水泥装备出口的比例,减少转口EP项目的占比。对于不同的业主要区别对待,要以最终的经济效益评判每个项目的取舍,无须每个项目都去“搶”来做,不妨适当地以逸待劳,效果可能也还不差。其次是理直气壮地推行“优质优价”方针,凡是达不到规定的最低经济效益的项目宁肯放弃不做,要树立高质量的国家品牌形象,此乃长久大计也。

  随着我国产品与服务质量及其在国际市场占有率的明显提升,我国的经营理念必须与日俱进,摒弃过去那些“价廉物美、薄利多销”局限于在低端市场拼搏的经营模式,抓住时机有序地逐步向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的经营模式转型。因为现今外部的客观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主观上我国也已经具备了这样转型的能力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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