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搅拌站因环保违法被罚款10万元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公布朝环保罚字[2017]7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搅拌站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0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7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检查发现,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搅拌站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搅拌站于2017年9月25日前改正,处10万元罚款。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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