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泥等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规定更趋严格

中安在线 · 2017-12-04 12:00

  进入11月,雾霾卷土重来。当月已有两场大范围雾霾席卷江淮。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安徽省将冬季治霾与环保督察整改相结合,推出限产停产、驻点督查等“非常之举”,聚力将雾霾影响降到最低。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11月两场大范围雾霾来袭,部分市空气质量同比下降

  11月3日,一场大范围雾霾袭击安徽全省,淮北、阜阳、六安、滁州、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多地遭遇重污染天气。

  11天后,又一场大范围雾霾来袭,亳州、阜阳、蚌埠、淮南遭遇重污染天气,城市雾霾笼罩,空气污浊。当日下午,四市启动蓝色预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应对大气污染,如道路、工地增加洒水频次,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等。

  蓝天白云、空气常新是民心所向。从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看,3178件属实信访件中,大气环境问题数量较多,占总量的21%。工厂烟尘、城市扬尘、油烟污染等大气污染问题是群众投诉举报的焦点。

  群众反映的大气环境问题,正是雾霾形成的“内因”。环保部门分析认为,区域内燃煤、工业、扬尘、机动车等污染源排放和区域外污染团远距离输送共同构成大气污染。

  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省大气办近期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较2016年同期呈下降趋势,部分市PM10平均浓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

  非常之时用“非常之举”

  锁定工业、扬尘、城市面源污染等重点,采取限产停产、强化管控等措施

  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非常之时,当用“非常之举”。

  11月15日,省大气办下发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紧急通知,锁定的重点是:严控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化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等,为此提出多条超常规措施和禁令。

  自1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底,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池州7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以及房屋拆迁施工等。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立即停工,并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其他市建筑施工、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必须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治。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

  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钢铁、焦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陶瓷窑炉、平板玻璃及玻璃制品等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点产排污企业限产30%以上,遇重污染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应限产50%以上或实施停产。

  各地立即行动起来。宿州市采取八项超常规措施,如督促水泥等重点产排污企业严格执行限产比例与措施,以“先停后治”原则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市县建成区内暂停各类土石方作业以及房屋拆迁施工,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等。池州市实施主城区污染源不间断联合管控工作方案,从环保、公安、国土等多部门抽调人员,成立3个管控工作组,对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土石方作业、矿石运输车辆进城等行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管控。铜陵市成立“蓝天保卫战”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各项大气污染问题开展拉网式检查,要求所有涉土方工程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就省环保督察反馈部分混凝土搅拌站无喷淋降尘系统等问题,合肥市对问题企业采取约谈、信用惩戒、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

  限产停产、强化管控……冬季治霾,“非常之举”正在各地高调发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督查推动防治措施落实

  开展驻点督查及暗访,对整改不力的、推进滞后的,实行量化问责

  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落实到位,省大气办再放“大招”,开展驻点督查及暗访。自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省大气办对阶段性目标完成较差、排名后7位的市实施驻点督查,对其余各市开展机动式巡查暗访;对整改不力的、推进滞后的,将实行量化问责。

  督查组将督政、督企、量化问责相结合,重点督查各地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 “有混凝土搅拌站堆场喷淋设施未做网格化覆盖;有施工工地扬尘问题突出;有码头遗留的黄沙、煤矸石等物料未进行有效覆盖……”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大气污染问题,各督查组交办给当地政府,并制定问题清单,提出相应的问责建议。省大气办汇总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移送相关市政府。各市政府接到问责建议后,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督查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区域大气环境问题整改,打赢蓝天保卫战。 ”省大气办负责人表示,督查组将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切实传导压力,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合力改善空气质量。

编辑:吴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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