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半年内三发声明警示!又一央企建筑巨头发现大量假商票!
据中国水泥网获悉,近日,中交一公局集团官网发布一则公告,内容显示,近期,票据市场上出现山西洪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莲湖东路支行、河北元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支行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上银行都不是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银行,该商业承兑汇票都不是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请各机构、社会公众注意识别,以免造成损失。如出现其他银行商票请先和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核实。
纸票时代,虚假票据利用的是“萝卜章”。进入电票时代,为何假票还是层出不穷?
5月底,全国首例电票系统诈骗案刚刚宣布告破。6月初,就有国企再次发布被冒名开具虚假票据的声明。小到几十万元、多达上亿元的票据交易,是不法分子期待非法谋利的“大好”领域。
半年三次发声明
作为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武汉”)被蹭了名气。
6月初,中铁武汉对外公开发布免责声明,称近期发现不法分子涉嫌伪造该司证照,冒用其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开具虚假商业承兑汇票。
这是中铁武汉今年以来第三次发布有关被冒名开具虚假商业承兑汇票的免责声明。此前,该公司分别于今年1月份、4月份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提示。
在上述声明中,中铁武汉表示,自今年1月20日起,除建设银行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外,该司已全面暂停其他金融机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并提醒凡是出票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含当日)之后,在建设银行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冒名或伪造票据。
就在去年,多家央企相继“中招”假商票。
2019年年底,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有不法分子涉嫌伪造企业资料,冒用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并通过虚假银行账户冒用公司名义签发和承兑电子商业汇票。
电票时代的“假票”是怎么来的?
“这类所谓虚假票据更确切地说法是‘错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票据经纪委员会技术顾问曹一苇认为,“例如,有不法分子注册一家公司,然后通过银行电子票据系统开具一张商票,虽然票面上的‘账户信息’等各要素不能修改,但在最后确认环节,‘承兑人’这一栏是可以修改的。这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一点将‘承兑人’修改为某央企或某大型企业的名称。”
“商票确实是从银行电票系统开出的,但这样一张票据流通到市场上,很容易混淆视听。不法分子即利用这张顶着某央企承兑的商票进行诈骗,高息贴现后,立马注销公司跑路。”曹一苇提醒,一旦遇到高息商票要多途径甄别,尤其要核对承兑人名称与账户信息是否统一。
怎么堵漏洞?
对于虚假电子票据,上海票据交易所(下称上海票交所)也曾提示其特点,即被冒名开立的账户基本为新开立账户,在开立账户的同时即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权限并在短时间内集中签发票据。
对于前期出现多起恶意冒用央企名义开具虚假商票的情况,江西财大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认为,应引入担保机制,担保基金可在出票和承兑两个环节介入并实施担保。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担保基金在保证协议中要求,该票承兑人必须满足央企“企票通”及省市央行信息平台和省市相关信用信息平台要求,承兑后必须在上述平台登记。
1月16日,上海票交所上线试运行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商业汇票承兑机构可通过平台披露票据相关信息。该平台对承兑人的票据承兑信息、承兑信用信息等披露内容做了详细要求,以促进商业汇票市场将更加透明化。
“上海票交所的票据披露机制是针对2019年部分央企出现有人冒用其对公账户承兑商票的风险事件。专业的金融机构在提供票据融资时通过与披露信息比对,可有效降低自身风险。但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可能缺少这种风险防范手段。”某股份行旗下票据部门从业人员告诉记者。
上述票据业务人士认为,风险的核心在于企业账户被滥用,解决的最好办法是控制核心企业开立票据的账户。“可以控制核心企业开立商票账户的形式,比如只允许核心企业有两个账户开通承兑票据权限,以此防范风险。同时,将信披比对输出结果通过银行票据系统在企业网银体现,方便中小企业查询。”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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