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水泥行业治理大气污染成绩傲人但还需努力

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 2020-06-11 11:34

6月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公报》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公报》披露了工业(污染)源基本情况。在大气污染物项,2017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529.08万吨,氮氧化物645.90万吨,颗粒物1270.50万吨,挥发性有机物481.66万吨。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24.59万吨,排第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173.97万吨,排第一;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颗粒物排放量371.62万吨,排第一。降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气污染任重道远。

《公报》发布后,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回答中国新闻社记者所提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这次的普查结果有哪些不同?与十年前相比,现在的污染源整体情况有哪些变化问题时,又进一步披露了一组数据。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同口径相比,2017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72%、46%和34%;

和2007年相比,全国造纸、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产品产量分别增加了61%、50%和71%;

和2007年相比,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减少了84%,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减少了54%,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少了23%。

从上述数据可以得出,水泥单位产品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007年时的45%,即下降了55%。这与2017年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2007年执行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有关。原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2013年版标准时称,新标准规定的NOx排放限值由现行标准的800 mg/m3收严至400 mg/m3,促进水泥企业采用工艺控制(如低氮燃烧器、分解炉分级燃烧、燃料替代等)和末端治理(目前较为成熟可行的是SNCR技术)相结合的措施,有效控制NOx排放。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则执行原标准至2015年7月1日过渡期结束。据测算,实施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系列新标准后,预计水泥工业NOx排放将在目前190-220万吨基础上削减约98万吨,削减44.5%-51.6%。

从2017年数据证实了实施新标准的预期效果,即在产品同比削减氮氧化物55%,好于预期。这主要应是重点区域水泥企业执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320 mg/m3的缘故。

从另一角度看,全国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了34%,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少了23%。从排放总量看,下降幅度低于全国11个百分点,还需努力。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刚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厅〔2020〕27号)。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行业VOCs和氮氧化物(NOx)治理。在氮氧化物治理方面提出,稳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建材行业产能较大的地区因地制宜研究开展水泥、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这是首次在生态环境部文件中明确提出研究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事实上在水泥大省河北、河南、安徽等省都已出台了超低排放地方标准,出台支持改造政策措施。也有一些企业已成功实现了超低排放,甚至还严于地方标准。

可以预期,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逐步开展,加上严禁新增水泥产能,从排放总量上也将明显下降,或许,在第三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时,除从产品同比氮氧化物继续有削减外,从排放总量看,也将有较大幅度下降,而且不会低于全国平均下降幅度将是大概率。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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