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明确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是,水泥工业企业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船装卸过程也可以采取其它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要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水泥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应该说做得还有点不咋样。明显的证明是在环保督查、检查中,时不时有水泥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被拎出来。问题出在企业无组织排放没有得到控制。或许是与标准对控制要求使用了“应当”而不是必须,使用了“可以”表示了在一定条件下这样做的有点关系。用行话说,控制要求似是“软档”,执行有伸缩余地。
也可能是企业对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很重视,规定了执行的排放允值,没有做到就属不达标排放。数据联网,一逮一个准,受罚、责令整改是必然的。而对于无组织排放就没有这样上心。
近环保部等十部委、六省市政府联合下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将“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作为攻坚行动11项主要任务第5项。任务要求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要加强管理,并细化了要做的内容。梳理如下:
1、各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是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
2、各地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2017年9月底前报送环境保护部)。
3、企业及时准确上报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排放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污措施等。
4、企业应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在2017年采暖季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
5、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
6、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
7、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
8、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9、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10、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以上第1、2和10项是对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要求,第3-9项则是企业应做到的,其中第5-9项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到的。
《攻坚行动方案》对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对块状物料分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生产工艺产尘点提出了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的要求。最厉害的一招则是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眼睛看到就属没达到要求。
《攻坚行动方案》在(运输)卸料点要求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在实际中,卸料敞开在水泥企业(包括销售点、工地等)恐并不鲜见。就在近一篇“27岁妹子每天扛50吨水泥养家”为题的报道中说,“网红水泥妹”的她,在视频里扎着高马尾,娴熟利落地将一袋袋水泥搬上车或卸下,头发、脸部、四肢都落满水泥粉尘。卸水泥现场到处飞扬的水泥粉尘,此等严重无组织排放的作业环境,对责任方不仅没有受到应有谴责和责令整改或改善,反而“消费”扛水泥的她们,很不是个“滋味”。
既然能称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为攻坚行动,那即使再难,也得上。无组织排放提到了要“加强管理”的高度,处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水泥企业应该认真对照《攻坚行动方案》所提的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各项要求,厘清自己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排放污染物种类,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及早上报改造方案(当地政府要在9月底前将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报送环保部)。有了改造方案还要赶紧组织实施,按《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的时间节点是在2017年采暖季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时间已相当紧了。对不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水泥企业也宜按参照《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去做,毕竟其他地方早晚也得跟上,早治理早主动。
编辑:俞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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