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氯碱联合体成语相继被罚1亿多元 垄断仍然是悬在水泥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澎湃新闻 · 2017-09-10 11:00

  9月8日晚间,君正集团、亿利洁能、鄂尔多斯等三家上市公司相继发布公告称,由于涉嫌在2016年度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涉嫌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三家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被国家发改委分别处以罚款2947.8万元、2060.98万元和1937.55万元。

  这也是继天原集团、英力特、金路集团之后,又有上市公司因在参与“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的过程中涉嫌实施价格垄断遭处罚。

  根据君正集团的公告,此番遭到国家发改委的调查早在2017年2月21日便已经开始,而国家发改委的介入也源于来自外界的举报。

  “2016年,你公司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通过微信群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交流价格信息,达成了统一提高PVC产品销售价格的垄断协议。 ”国家发改委的调查披露了君正集团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详细细节。

  “2016年5月,你公司在‘联合体领导交流’ 微信群中询问相关氯碱企业PVC产品销售价格,得到对方回复:出厂价5050元/吨。你公司随即表示‘价格可以’,在达成2016年5月的垄断协议后, 你公司将销售给江苏某公司的PVC单价从4980元/吨提高至5050元/吨,涨价70元; 将销售给河北某公司的PVC单价从5000元/吨提高至5050元/吨,涨价50元。 ”国家发改委的这份处罚决定认为,君正集团通过微信等电子通讯方式,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讨论商品价格信息并最终达成统一涨价的一致意见,属于与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而君正集团在销售PVC的过程中又严格实施了上述达成的垄断协议,因此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你公司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为29.478亿元(已扣除运费1.822亿元、出口部分销售额1.55亿元等) 。”处罚决定表示。如果按照5050元每吨的价格计算,君正集团共销售了约58.37万多吨的PVC,如果按照每吨增加50-70元的价格计算,君正集团因为垄断价格而多获得利润高达3000万元至4000万元左右。

  处罚决定显示,国家发改委最终根据君正集团PVC产品销售额的1%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为2947.8万元。

  君正集团2017年半年报显示,君正集团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5.54亿元,净利润9.24亿元。

  “本次拟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2%,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86%。 如本次处罚正式实施,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君正集团表示。

  而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亿利洁能控股子公司亿利化学、鄂尔多斯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则分别受到了2060.98万元、1937.55万元的罚款。

  2017年半年报显示,亿利洁能营收、净利润分别为70.69亿元和1.6亿元,而鄂尔多斯的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97.32亿元和1.68亿元。

  “考虑到公司持有氯碱分公司60%股权,上述处罚对公司的影响金额1162.53万元(1937.55万元*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0.1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38%。如处罚最终确定,将会相应减少公司利润。”鄂尔多斯在公告中表示。

编辑:祝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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